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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决定

时间:2024-07-04 18:11:0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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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决定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决定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1988年12月29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议修改《江西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对1986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江西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作出修改,将“(四)零星分散的沙金矿”项予以撤销。



1988年12月29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99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通知》,严格按《通知》规定办事,以确保三峡工程顺利进行。
二、对以“三峡工程”或“支援三峡工程”名义设立的企业进行一次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有诈骗行为的,应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名不符实或与三峡工程无直接关系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变更名称或予以注销。
三、今后对以“三峡工程”或“支援三峡工程”名义申请设立的企业,要严格把关。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征得本地同级人民政府对口支援三峡工程机构的意见后,严格按照登记程序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四、接本通知后,请抓紧部署清理工作,并将清理情况上报我局。
附:清理情况报告式样(略)



1995年4月22日

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监缴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监缴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认真落实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重点抓好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收支两条线的工作”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制发了《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监缴暂行办法》(财预字〔1998〕221号,以
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应缴中央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由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就地监缴。为切实做好监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监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专员办职能转变的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监督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保证“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真正落实,促进有关部门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改革与发展新形势
下为加强财政管理而赋予专员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地专员办要按照机构改革精神和财政部《办法》的要求,把监缴应缴中央预算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摆上位置,统筹安排,加强领导,紧抓不放,把监缴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监缴工作取得实
效。
二、建立健全监缴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缴工作。监缴应缴中央预算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涉及国家行政、司法等机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专员办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同执收执罚机关和国库的联络与沟通,建立起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摸清本地区应缴中央预算行政性收费和罚没
收入的执收执罚机关及其执收执罚项目情况,了解执收执罚程序、运作及管理方式,并按财政部《办法》规定收集和掌握相关资料,逐户建立工作档案和监缴台账,做到资料齐全,情况明了。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对账制度,明确监缴工作程序,认真作好日常监缴工作,并适时开展重点抽
查和专项检查,做到操作规范,监管严密,运行有序。
三、要建立监缴工作责任制。监缴工作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重要环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专员办要指定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督促和指导监缴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缴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的监缴工作责任制,狠抓落实,加强
考核,奖优罚劣。
四、要严格执法,维护财政法规的严肃性。各专员办对于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截留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处理和处罚,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并及时向部报告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事例。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造成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流失
的,要追究有关专员办的责任。
五、要重视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重大问题。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专员办在监缴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执收执罚机关的反映和意见,善于发现监缴工作和财税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监缴工作动态及成果进行
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完善政策规定、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重要情况和问题随时向部报告。



1998年7月22日